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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自考招生简章

来自: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教网   2019-07-28    浏览69032次

湖北第二师范自考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将于10月在武汉举行,这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规模最大的国际体育盛会。军运会的举办将给这座城市带来“每天不一样”的风采和魅力。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工学、文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考、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主办。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是湖北省自考助学知名品牌,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办学特色
 
湖北省是国家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为改革的试点院校。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根据鄂自考【20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实施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占自学考试课程成绩的30%,自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以来,学生学习效果显著提高。
 
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改革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16】7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所开设的专业均与本校普通本科专业一致,我校自考生可与普通本科生充分共享学校教学资源。
 
根据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实施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新专业课程体系。新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及毕业考核;考生在专业计划允许的前提下,可跨专业同层次选考来完成选考课程学分的获取。新专业课程体系试行学分毕业模式,修满专科段学分,办理专科毕业证,继续修满本科段学分,即可办理本科毕业证。
 
助学模式创新优化
 
将传统的教学模式分为“课程日常教学”和“考前强化辅导”两个阶段。“课程日常教学”与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保证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效果,营造良好学风氛围;创新“考前强化辅导”教学环节,制定科学系统的复习备考方案,因材施教,大幅提高学生考试合格率。
 
学生活动丰富多彩
 
为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校联合多所高校创办了《自考风华》杂志和“长江教育杯”自考校园文化节,开展了校园文艺汇演、艺术作品评展、各类体育比赛、辩论赛、演讲赛、摄影大赛、征文比赛、班级合唱赛、校园歌手大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优良学风班评选、文明寝室评比、优秀毕业生评选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个性与风采;学校专门聘请高级心理咨询师开办了“语过天晴”心理健康辅导室,设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平台和指导,还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社交礼仪指导、口才专业训练等人文素质系列讲座。
 
招生专业及计划
湖北第二师范成教

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自主招生分类高考,高考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招收往届具有高中、中专文凭及同等学力者,须参加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或直接在我校驻当地招生点报名,报名时需详细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也可直接在本网站进行报名
 
2、录取查询: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登陆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毕业待遇
 
1、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技能证书: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可自愿参加我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3、就业与落户: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根据鄂毕【2007】7号文件精神,可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毕业的自考本科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4、其他: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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